公租房怎样提取公积金
公租房提取公积金方法: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即可,具体如下: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扩展资料
公租房提取公积金
一、办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
二、提取额度: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的,根据实际租金额度提取;
2、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年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21,600元;
3、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按照实际房租支出一年办理一次全额提取。
到所属管理部柜台或受托银行网点办理,单位经办人(需持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公租房合同原件;
(3)公租房发票原件;
(4)填写《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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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方提取公租房公积金:
夫妻双方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1)承租人未提取,配偶方先提取时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承租人已提取,配偶方提取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公租房)按月转账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租房
办理过程中需要资料如下:
1、县(市)区以上政府部门确定的项目批文复印件1份以及政府部门成立拆迁机构的文件;
2、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房款与补偿款差额部分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职工身份证原件及购房人身份证原件;
5、职工本人银行卡原件;
6、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及银行卡和结婚证等法定证件原件。
公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如下: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如果职工房租超过家庭收入5%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发票或者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
扩展资料:
2015年1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
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规范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三、简化租房提取要件。职工租房提取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四、提高提取审核效率。各设区城市要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建设,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开展网上提取咨询和业务办理。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
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支付住房租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受缴存职工委托,定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职工指定账户。
五、防范骗提套取行为。各设区城市要抓紧建立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共享机制,核查职工租赁行为。
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共租赁住房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职工房租超过家庭收入5%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发票或者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
提取房租超过家庭收入总额5%以上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时,按年度提取,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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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
职工房租超过家庭收入5%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发票或者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 提取房租超过家庭收入总额5%以上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时,按年度提取,每年可以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