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向教育局举报老师的不良行为?
可以通过拨打全市教育系统公开举报电话,登录市教育局行风热线网站反映问题,进入各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对老师不良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各区县教育局已安排专人受理市民投诉,确保通讯畅通,查实违规问题三天内拿出处理结果。市里也组成专项治理检查组,通过电话回访、实地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促进专项治理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扩展资料:
教育部在各种有关教师行为规范中就提出,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等行为。
教育部下发通知,详细列出6种严禁的行为,为教师行为划出6条红线。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教育部:教师收受学生礼金可电话举报
1、假如教师的行为仅在不良水平的程度,你就向学校反映好了。
2、电话举报,可以直接给教育局打电话。
3、匿名信举报(要有确凿证据)
4、直接上访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章 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三十三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四条 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六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