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案例分析3

一.宋男幼年丧父,随母改嫁到离老家很远的地方,与家乡亲友断绝了往来。宋男在大学期间结识了同班同学王女,双方关系密切,决定毕业后结婚。毕业前,宋男携其母去王女家拜访,对未来... 一.宋男幼年丧父,随母改嫁到离老家很远的地方,与家乡亲友断绝了往来。宋男在大学期间结识了同班同学王女,双方关系密切,决定毕业后结婚。毕业前,宋男携其母去王女家拜访,对未来的女婿和儿媳,双方父母均表示满意。但在交谈中,得知宋男的祖母与王女的妈妈是同胞姐妹后,双方的父母均不同意此亲事,认为辈份不对且为很近的亲属。但宋男王女感情甚笃,坚持要求结婚。
依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宋男、王女是何亲属关系? (5分)
(2)婚姻登记机关应否给宋男、王女登记? (5分)
二.2、王军与李萍于1995年结婚,两人结婚用房是王军在1993年为结婚购置的,现价值20万元。王军与李萍婚后一直与王军祖父母住在一起。1996年生育一女孩也由祖父母代为照顾。2002年王军的父亲去世,王军继承了1万元的遗产。2003年李萍的父亲去世,李萍继承了一批字画,估价10万元。王军平时爱好写作,出版了一部小说,稿酬6000元,全部用于购买了专业书籍。2000年结婚五周年纪念日,两个用存款购买一枚价值5000元的钻戒,一直由李萍戴着。2003年元旦同学聚会,李萍遇到了初恋情人刘宾,刘宾已是南方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总经理,两人相见,旧情萌发,李萍为了与刘宾远走高飞,辞去了工作,并向法院起诉离婚。王军同意离婚,但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案例中的各项财产,应如何处理?
(2)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处理?
三.1997年,姚丹的父母相继去世,死时留有遗嘱将两间房屋留给两个儿子,即姚丹和姚青。当时姚丹只有14岁,正在上中学不能独立生活。姚青已经结婚成家。父母去世后,原本在外面租房的姚青搬进了父母的住房与姚丹共同生活。姚青的妻子对姚丹十分厌恶和嫌弃,不仅百般挑剔而且时常辱骂,兄弟两个也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姚丹与兄嫂的关系越来越紧张,最终导致姚丹辍学跑到已经出嫁到外地的姐姐家。姐姐姚雪、姐夫李宾的生活条件并不是很好,但仍然坚持让姚丹在当地继续把学上完。
1999年,姚丹已满16岁,姐夫为其找了一份工作,姚丹从此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独立生活。2000年底,姚丹因交通事故被撞成重伤,自知已经不行的姚丹当着众多抢救人员的面留下了口头遗嘱,表示在其死后要将其全部的财产都留给其姐姐姚雪和姐夫李宾。当天夜里,姚丹因抢救无效身亡。经查,姚丹留有存款3 000元。姚丹死后,姚雪向姚青提出,姚丹在遗嘱中表示其遗产全部由自己和丈夫继承,因此,除继承姚丹的3 000元钱外,还应当继承父母给姚丹留下的一间房屋。姚青认为,姚丹尚未成年,其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姚丹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问题:
(1)姚丹所立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四.崔晓生、刘莲夫妇为个体工商户,经常外出做买卖。1993年3月,崔晓生夫妇到广州进货,一去不回。无奈之下,崔的父母于l995年8月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崔晓生、刘莲死亡。人民法院于1995年10月依法作了判决。崔晓生夫妇的儿子崔京(7岁)随其祖父母生活。1997年,崔京的祖父母因年老无力照顾崔京,决定送养崔京。1997年底,崔京的祖父母与收养人王玉山夫妇签订了收养协议,并办理了公证手续。1998年初,崔晓生夫妇突然出现,随后崔晓生以送养人不合格、崔京不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为由,请求法院确认王玉山夫妇与崔京之间的收养关系无效。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崔京是否符合被收养人条件?
(2)崔京祖父母是否符合送养人条件?
(3)该收养关系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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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vivian013140
2008-11-10 · TA获得超过2935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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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宋男、王女是何亲属关系? (5分)
亲属关系

(2)婚姻登记机关应否给宋男、王女登记? (5分)
不应给予登记,违法了我国婚姻法的结婚主体的规定。

二、
(1)案例中的各项财产,应如何处理?
1 结婚用房属王军婚前财产;
2 王军继承了1万元的遗产。李萍继承字画估价10万元。均属个人私有财产;
3 价值5000元的钻戒 要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处理?
可协商处理,协意不成的由法院审理。
如按上述内容判定,孩子已满6岁,可由父亲扶养,母亲支付扶养费。因父亲有固定住房,并且孩子从小一直由其祖父母代为照顾。

三、
(1)姚丹所立的口头遗嘱是否有效?
有效

(2)本案应如何处理?
姚雪可诉至法院,将姚丹的遗嘱整理成证据承递法院。并要求按份继承。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享有继承权。这是人身权利,不受年龄、民事行为能力等因素限制。姚青的理由不成立。

四、(1)崔京是否符合被收养人条件?
不符合
(2)崔京祖父母是否符合送养人条件?
不符合
(3)该收养关系是否有效?
无效。

本案关键,崔夫妇失踪两年,不能被依法宣告死亡,只能宣告失踪,失踪满4年的可被依法宣告死亡。

崔夫妇对崔京有监护权,祖父母母只是暂代理人,无权送养崔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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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穆且倜傥灬光芒03
推荐于2016-07-13 · TA获得超过61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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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表姑侄
2、不准许登记结婚,3代以内旁系血亲都不允许登记结婚。

二、
1、财产问题
a、房子为王军个人财产。
b、王军继承了1万元的遗产为王军个人财产
c、李萍继承了一批字画为个人财产
d、王军稿酬6000元,全部用于购买了专业书籍,本属于共有财产,但如果这些书都是王军在用,则归王军所有。
e、钻戒由李萍所有。
2、子女抚养权,首先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指定。

三、
1、有效
2、姚丹所有财产,包括从父母那继承的房子,由其姐姐和姐夫继承。

四、
1、符合
2、符合
3、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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