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翔性侵案再次进入庭审,多名边缘证人出庭,边缘证人在法律上如何解释?
这多名边缘证人就是可以界定高云翔是否存在性侵的关键。一旦边缘证人的证词得以采信,高云翔或将不再面临指控。边缘证人是这次案件的关键,张曦的说法能不能被推翻就看边缘证人的证词了。
曾经接送张曦来酒店的司机被找到也给出了相关的证词
送张曦来酒店的司机给出的证词对张曦相当不利,因为这位司机对于那种在车上暧昧不明的乘客非常印象深刻,这位司机说张曦在他的车上时被人摸大腿,而张曦也并没有任何反抗和不满的样子。
而送张曦回家的司机也证实,张曦在从酒店下来以后并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在车上也没有类似情绪不稳定和受到打击的样子。这两位司机的证词一出,很显然陪审团对于张曦是否被强迫受到侵害持怀疑态度了。
高云翔的经纪人也出席法庭成为了证人
高云翔的经纪人给出了相同的说法,在陪同高云翔参加聚会的时候,经纪人就发现张曦和王晶有过分亲密的举动,双方就像是一对一样,而且张曦在和王晶一起在KTV唱歌的时候,还旁若无人的接吻了两分钟。
这明显就很让人觉得这是两位热恋中的男女,毕竟张曦在接吻后也没有任何不满的表情和被迫的感觉。同时王晶邀请张曦去酒店共处一室的时候张曦也并没有拒绝,试想一个已婚的成年女子难道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意味的邀请吗。
“边缘证人”属于证人的一种,但区别于“目击证人”等,“边缘证人”通常未直接参与案情,但又与案情有所关联;不掌握案情实质性证据,但证言具有一定的参考性。我国目前没有“边缘证人”这一说法,可以借由高云翔一案进行分析。
一、高云翔案“证人”
在高云翔王晶澳洲性侵案中,作为“受害者”的女方张曦和其家属并不是原告,真正的原告是检方代表的“英国女王”,而案件当事人张曦和其丈夫仅仅是证人。高云翔和王晶案件是分开单独审理的,在“高云翔性侵案”开庭时,王晶也曾作为证人上庭作证。
另外还划分有“警方证人”和“医生证人”,“警方证人”和“医生证人”也不在案发现场,但在报警后“警方证人”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双方有接触,并检查过案发现场,“医生证人”也在报警后第一时间参与检查受害者身体,跟“警方证人”一样掌握“一手证据”。
二、高云翔案“边缘证人”
“边缘证人”的范围比较广,不限于对案件有直接接触的人。在高云翔一案中,我们看到,女当事人张曦往返案发酒店所搭乘的两辆出租车司机都是“边缘证人”,他们虽然跟案件无关也未接触到案件的被告一方,但可以提供女方在案件发生前后的情绪状态给法庭作为参考。
另外作为“边缘证人”出庭的还有高云翔的经纪人,经纪人并没有跟随他们进入案发酒店房间,但在去酒店之前的KTV包厢内,经纪人也在场,看到女方当事人与被告的互动状态,这对法庭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证据。还有一点也值得注意,高云翔的多年好友也作为“边缘证人”出庭了,这是法庭从侧面了解的一种手段。
三、我国法律对于“证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但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但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需经过人民法院许可后,在举证期限满十日之前提出;证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或委托人的质询;出庭作证的证人需客观陈述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并且证言不得是猜测、推断或者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