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怎么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携带以下材料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张同底2寸免冠相片、《就业失业登记表》;
2、学校毕(肄)业且未就业的,凭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登记;
3、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凭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登记;
4、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人员,凭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登记;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凭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证明和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证明;
依据《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信息,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扩展资料:
相关条例《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全国统一样式的制定。
《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封面、封二、16个内页、封三(留白)、封底组成。其中,封面、封二、内页第1-9页、内页第16页为全国统一内容页;内页第10-13页为“自选页”;内页第14-15页为“自定义页”。
第五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全国统一样式印制本地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选用《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自选页”,并可在“自定义页”部分增加记载内容。在“自定义页”增加记载内容的具体项目、填写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就业失业登记证》内页第10-15页进行调整的,应将所调整的具体项目记载页按照“自选页”在前、“自定义页”在后的顺序从第10页起排,其余页作为“其他记载事项”页接排,并将本地区《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设计方案和样本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六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全国统一编号制度。《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证书编号实行一人一号,补发或换发证书的,证书编号保持不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就业失业登记证
可以办理。在你户口所在地区(县)或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具体看以下流程和相关你是否符合。
一、办理《就业创业证》流程
1、登记人员将所需资料提交至户口所在地区(县)或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受理,通过初审后录入金保工程人力资源系统“就业创业登记证管理”模块。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将纸质版申请资料一并送交至上一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并制证。该事项自申请人提供完整的资料后,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3、制证完成后,通知申请人前往初次受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就业创业证》。
二、相关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字[2010]351号)
相关资料可以通过连接下载。
扩展资料:
一、登记人员范围
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以下人员: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招用的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及劳动者在本市区域内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进行就业登记。
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以下人员: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本市户籍人员,进行失业登记。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且未就业的;
2、在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个体工商户主、私营企业业主或开办民办非企业的人员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4、失地农民和生态移民处于无业状态,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终止灵活就业的;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处于无业状态的;
8、其他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
二、所需申报材料
就业登记:
1、填写《河北省就业登记表》;
2、个人近期小二寸蓝底证件照1张;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等就业证明;
4、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登记:
应由本人如实填写《河北省失业登记表》,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同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校毕业、肄业且未就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聘的证明(包括判决书或仲裁书等);
3、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开办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须提供工商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证照证明;
4、失地农民和生态移民,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征用土地、领地、草场或退耕(牧)还林(草)的证明;
5、复员退役军人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证件;
6、终止灵活就业的由个人提供说明;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须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
农村户口可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六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
第九条符合第六条规定发放范围的劳动者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者在办理领取手续时,应如实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发放:
1、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2、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到户籍所在的乡镇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3、毕业年度高校的毕业生毕业前,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后,到其户籍所在地社区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4、劳动者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一律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失业登记证
推荐于2017-11-26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第六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
第九条符合第六条规定发放范围的劳动者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者在办理领取手续时,应如实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
从上述规定来看,应该是县社保局,但应当持有村委会的无地证明和个人相关证件。
请到当地的社会保障部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