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与清政府在政体上有什么区别?
一、两者的性质不同:
1、中华民国的政体性质:中华民国(1912—1949),位于亚洲东部、东临太平洋。是辛亥革命以后建立的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简称民国。
二、两者的政治体制不同:
1、中华民国的政治体制:总统制共和制。
2、政府的政治体制:专制主义。
扩展资料
1946年12月25日,国民大会通过。1947年1月1日由中国南京国民党政府颁布,计14章175条。《中华民国宪法》的基本特点是:以自由平等为标榜,坚持维护国民党的一党专制;
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为名,保障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和官僚资本的经济垄断;以“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国”之名,行国民党一党专制和蒋介石个人独裁之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政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与清政府在政体上有3点不同,相关介绍具体如下:
一、两者的政体实质不同:
1、中华民国的政体实质:民国坚持共和制政体,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初期颁布临时约法,后以三民主义和《建国方略》为背景,国民政府实施军政期,训政期,宪政期,抗战后召开国民大会,确定了总统制。
2、清政府的政体实质:属于封建王朝。
二、两者的性质不同:
1、中华民国的政体性质:辛亥革命以后建立的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
2、清政府的政体性质:最后一个封建社会。
三、两者的政治体制不同:
1、中华民国的政治体制:总统制共和制。
2、政府的政治体制:专制主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民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朝(中国历史朝代)
一个是古代封建帝制皇朝,而另一个是所谓的现代意义上的共和国,当时的中国虽然是军阀搁置,民不聊生,但是也是一个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