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大学生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向家庭所在县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本专科生、预科生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读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读及毕业后3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扩展资料: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之所以不会给贫困家庭添负担,是因为国家设计这项资助政策时做了几个方面的考量:
1、是贷款总额是综合考虑学生还款能力确定的,本专科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万元。
2、是借款学生就读期间个人不用承担利息,而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还可继续享受财政全额贴息。
3、是还款期限长达十几年,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按照就读年限加13年来确定。四是考虑到刚毕业时申请贷款者收入较低,设有36个月的还款宽限期,期间可只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大学生助学贷款,如何借得明明白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大学生“家门口”办理助学贷款
(一)申请
申请贷款的同学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由班级评议推荐。院系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初审并按时向学生处报送名单及相关资料。
(二)确定学生贷款见证人
国家助学贷款见证人一般为2人,分别是班主任或辅导员1人,院系党总支办1人。
(三)学生必须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
1、填写完毕的《国家助学申请表》一式2份(不能为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3、本人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一式2份;
4、本人在校学习成绩复印件一式2份;
5、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2份;
6、个人书面贷款申请1份;
7、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校学生处审核
学生处对各院系所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贷款学生名单。
(五)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贷款学生资料及所填的申请表经银行审核通过后,由银行与学生签定贷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一式4份。
(六)银行发放助学贷款
根据合同所签金额,贷款银行按学年直接将本学年的贷款划入借款人在学校指定的帐户。
(七)贷款合同的变更
1、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如因经济原因需提前还款,可随时到银行变更合同,将已获得的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如遇特殊原因需终止贷款的,由学生本人提出或学校向银行提出,并相应地变更合同,再由学生本人到银行履行相关手续。
2、借款学生毕业前,必须与贷款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并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补办相应的合同变更手续。
(八)已获银行贷款的学生应在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的20日之前将应交的贷款利息存入自己的银行帐户上(可在贷款银行的任何一个网点存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