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造句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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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四年级下册第15课《一个中国孩子的呼声》中有这样一句话:“我的爸爸精通四国语言,是一位出色的经济学硕士,本来他应该为人类作出更大的贡献,却被战争夺去了宝贵的生命。”公开课上,某教师要求学生用“本来……却……”进行口头造句,有个学生说:“我本来要吃两个苹果,却喝了一瓶牛奶。”课后,有的老师认为学生造的句子不应算对,“苹果”与“牛奶”在意思上没有对立关系,不能构成转折复句。但有的老师认为这样造句完全可以,不吃“苹果”吃“牛奶”就是转折关系。请问该怎样判断? 转折复句的前后分句意思明显对立的,属于转折关系中的重转。如果前后分句意思并不对立,但是前后意思不一致,或者不着重强调这种不一致,那么也能够构成转折关系中的轻转。如:“真理有时可能变得黯淡,但它永远不会熄灭。”(详见《汉语语法修辞词典》第572页“转折复句”和“转折连词”两个词条) 由此看来,学生所造的那个句子属于轻转式的转折复句,不应该判为错。当然,学生造的那个句子还可以改得好一点,可以说成:“我本来要吃两个苹果,后来却喝了一瓶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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