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9岁,在一家量贩KTV带自选超市那种。我在超市收银。12月份因为家里有事所以跟领导请假,但
我今年19岁,在一家量贩KTV带自选超市那种。我在超市收银。12月份因为家里有事所以跟领导请假,但是在12月18号发11月份工资的时候我去领工资,领导说没有我工资,不给我...
我今年19岁,在一家量贩KTV带自选超市那种。我在超市收银。12月份因为家里有事所以跟领导请假,但是在12月18号发11月份工资的时候我去领工资,领导说没有我工资,不给我发,原因是我旷工,但是我有请假,领导不承认说我没有!然后还拖延时间,让我第二天再去找他要还说要看我“表现”,我第二天去找他要工资他还是很蛮横的说不给,然后又说让我回家写份检讨,还要深刻的写!我回来后在网上寻求朋友的帮助,和跟朋友说了一下自己的看法什么的,但是不知道是谁把我们讨论的话告诉了那位领导,昨天晚上打电话给我很嘲讽的说工资不给我!意思是我说了得罪他的话,工资就不给我了!我想去劳动局告他,但是又害怕他们黑吃黑!自己又小。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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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太在意官僚作风的事,毕竟政府还是依法办事的。
工资是劳动者的合法报酬,用们单位不得以任何非法定理由克扣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工资是劳动者的合法报酬,用们单位不得以任何非法定理由克扣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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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可是当初没有签合同。在那上班所以人都没有签!
追答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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