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在北京工作,身份证丢失,能在北京补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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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在北京补办,只能回常住户口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
参考公安部权威解答:http://www.mps.gov.cn/n16/n1312/n2129156/n2133986/2356073.html “关于对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关问题综合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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