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法治,又称法律的统治,是与“人治”相对应的一种治国方法。人治,是法治的对立概念,是指依靠个人权威性和个人崇拜的作用来管理政权实行政治统治。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l)内涵的差异。法治表达的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包括法律的至上权威,法律的公正性、普遍性、公开性等基本要求,以及法律制约公共权力与保障人权等基本原则;法制只是“法律和制度”的简称。
(2)价值取向的差异。法治强调人民主权(民主精神)、法律平等、权力制约和人权保障;法制则不预设价值取向。
(3)在与人治的关系上,法治明确地与人治相对立,有人治无法治,而法制可以与人治共存,可以有“人治下的法制”。
(4)在配套环境方面,法治需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等环境,法制则可以在各种经院政治、文化体制中存在。法制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而法治却强调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法制的内涵比法治要小的多。法制着重讲的是法的一系列规则、原则及与此相关的制度,而法治的内容就要丰富的多。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法治与法制的概念涵义不同:通过对法治与法制词义的辨析可以知道,法制一词正是强调的法的本身,任何法律制度,只要是国家创制的,即使是残刑酷法也属于法制,同样具有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效力。现代社会的法制概念强调严格依法办事,主张实行民主政治,反对专制和各种特权,主张法律至上,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行使各种权利,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办事。
2、法治与法制产生的时间不一样:法制是随着国家的形成、法律的出现而随之产生的概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形成,原始社会的逐步解体,出现了早期的国家。在国家形成之后,统治阶级为了更好的进行统治而相应的制定了合乎当时社会现状的制度来统治其臣民,法制正是在这种统治阶级为了更好的进行管理而进行探索的过程中产生的。
因此,法制从其出现的第一天就不可避免的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法制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统治阶级更好的进行统治。追溯法制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夏朝,自夏朝开始就已经有了法律制度,也就有了法制。
3、法治与法制对人治的关系截然不同:人治是相对于法治的概念,早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就曾在《政治学》一书中提到“法治应优于一人之治”的著名命题。人治实际上是一人之治或少数人之治,即专制,是靠当事人意志或权威来治理国家。人治并不反对法制,法制也完全可以包含人治。这种人治的关键是要求法制听命于人治,即人治大于法制。人治的特点主要变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者往往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和限制;
(2)人治的同时也需要借助法制,同时人治的效力高于法制的效力;
(3)人治是君主之治或寡头之治;
(4)从统治阶层和被统治阶层的关系来看,人治总是同专制和等级制度相紧密联系的。
拓展资料:
法治是法制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法制是法治的前提与基础,法治是法制发展的产物和必然趋势。我国在“十五”大前提出过“法制国家”的口号,有其合理性,因为当时经济落后,思想保守,行政权比较大,必须在发展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基础上发展法制。
法制现代化的核心是法治:在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推进民主改革的过程中,提出了“法制现代化”的口号,其实法制现代化的核心就是法治。对现代化的最通俗的理解指的是欠发达国家发展到与发达国家一样拥有富裕的社会和强大的国家。
易中天:“法制”与“法治”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