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KTV过生日趴消费12万,却没钱支付,最后怎么处理的?
正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其中自然也不缺坑爹女。一名九五后的打扮鲜艳的女孩,在KTV疯狂消费了十二万多,原本以为这位女孩是一位富家女,不料结果却出乎众人的意外。原来这位女孩并不是什么富家女,她的父母只是普通的工人阶级。她也因无法支付KTV消费的12万块钱被起诉,最终受到了两年有期徒刑,而她父母为了偿还女儿欠KTV的钱,竟然把多年以来打工积攒下来的钱都赔光了。
事情发生在今年的5月21日,地点是上海市的一家KTV,当事人是一名95后的石姓女孩石某。原来,事发当天石某以为自己庆祝生日为由,邀请了一帮朋友来到这家KTV里面狂欢。石某等人在这家KTV里面开了一瓶接近5万块钱的人头马,以及150瓶单价400元的香槟酒。按照这家KTV老板的说法,石某在这次生日庆祝活动中消费了12万多块钱。但是因为石某是这家KTV的老顾客,而且这次生日活动的酒水也都是事先预定好的,因此KTV店家当时也没有表示太大的疑问。
但是等石某一行人人消费完,店家让他们付款的时候,石某却拒绝付款。KTV店家对石某的行为感到惊讶,但又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于是就选择了报警,让警方来处理这件事。最终石某被警方带走调查。根据相关调查结果,原来石某的生日并不是在5月份,而是在8月份。也就是说,石某这次在KTV里面庆祝生日其实是假话,至于石某为什么要这么做,那就不得而知了。
在对石某进一步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石某的家境一般,并不是什么富家女。石某的父母只是普通的工人阶级,家庭收入并不高,仅仅可以维持生活而已。显然石某乱花钱并不符合他家的经济情况,石某家里并没有能力支付这12万块钱的消费。最终石某父母把积累多年的4万块钱拿出来支付了一部分费用。而石某本人也被警方拘留,最终被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且罚款5000块钱。应该说石某是咎由自取,一点都不值得可怜。可怜的是石某的父母被这个败家女给连累了。
现代人的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了,而且很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小孩。很多父母都把自己的孩子当作宝贝一样娇生惯养,这样其实很容易导致孩子养成一种养尊处优的性格。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就像这起事件中,石某很可能就是从小被父母娇惯大的,因此才会这么胡来。为人父母,自然有责任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正所谓子不教父之过,如果父母没有教育好孩子,那么他们本身也是有过失的,而且最终很有可能反被孩子的恶劣行为给拖累。这点值得广大父母们借鉴。
最后由女子的父亲赔偿了ktv的损失4万余元,女子判2年有期徒刑,罚款5000元。
一、以生日搞聚会狂欢石某的生日在8月份,但是她却撒谎在5.20这天办生日趴,我们都知道5.20这天的日子比较暧昧,是表达爱的日子的,是情侣们之间的小节日,石某特意在这天和朋友们相约ktv相聚狂欢消费12万。
一晚上消费12万元,普通老百姓谁能消费得起呢?有多少人辛辛苦苦忙碌一年都赚不来12万元,更让人生气的是石某自己根本没有能力支付这么多钱,她只是做着一份普通的工作,也没有男朋友,家里的父母也都是普通的务工人员,根本没有能力消费。
二、虚荣心在作怪真心搞不懂石某为的是什么,一晚上12万,只为了和朋友们一起唱歌、一起侃大山,然后就开150瓶香槟,以为这样自己很有面子,“姐,不差钱,玩的尽兴,你们高兴我也高兴”,实际上石某是一个大傻瓜。
年纪轻轻不好好工作,整天寻思怎么享受怎么开心,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家庭情况来努力上进,却只想着做一个豪门公主豪门小姐去消费,去装。
石某的那些朋友们吃完喝完开心完之后甩屁股走人了,石某还单纯的认为自己用“霸王餐”的戏码就可以逃单,可是人家商家跟你不乐意了,一晚上你们开心了,我们在这里忙前忙后到头来是啥也没有,这是在逗猴玩呢?
三、法不容你商家看到石某拒绝付款的态度后直接报警,让警察叔叔处理这位虚荣的石某。最后石某的父亲用自己的血汗钱赔偿了KTV的酒水成本4万余元,检察官认为时候有诈骗罪的嫌疑,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故意隐瞒,骗他人财物,最后石某被判2年有期徒刑,罚款5000元。
最后:我想起了郭冬临买火车票的小品,为了所谓的虚荣心,家也不顾了,每天晚上排队帮助人买火车票,还不要钱,说自己有关系。最后得到了什么,老婆一脸嫌弃,自己在大冷天通宵排队,是实属可怜。
KTV报警了,这个坑爹的女子,最后逼得她爹把所有的积蓄拿出来还KTV还不够,自己也因为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KTV庆生,消费12万,一毛钱都没有……其实事情发生在5月份,5月20号那天,这个女子很霸气地订了KTV开庆祝会,消费了一瓶路易十三(售价49800元),150瓶单价398元的香槟,光是酒水,就得 49800+398×150=109500元。更不要说,还要其他的消费,所以一共消费了12万。但是这个女子很“厉害”,等到要买单的时候,说自己没钱……这霸王餐吃得……
而KTV好说歹说,也无法让她掏出一分钱。最后无奈之下,他们也只能选择报警。而她的“被坑爹”老爸,其实是上海的普通打工人,根本没有那么多的钱……他们家也不是什么富裕家庭,她本人更是“无业游民”,没有稳定工作,没有固定收入,根本还不了钱……最后,KTV按照成本价跟女子的父亲收取了4万多元……
女子终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因为女子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是刑事罪名,所以哪怕KTV不告她,她依然被公检法机关依法起诉。而就是今年的11月份,她被当地的法院判决,诈骗罪名成立,需负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于这样的惩罚,我觉得其实不用缓刑直接执行的。毕竟她在外面多晃悠几天,她的父母可能都要多“受害”几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被这样的女儿“坑”。
理性消费,勿超过个人支付能力。现在网上很多人社交媒体上充斥着消费主义的营销广告,不少人总是给我们“种草”,推销各种各样的高价商品,甚至连“有钱人的生活”也向我们推销,却不知道不是每个人都有那样的消费能力。导致了不少人欲望被激发出来,但是能力却不足,在欲望的冲动之下,做出了一些“蠢事”,比如为了过生日趴,居然消费了12万,把父母多年的积蓄都给浪费了……这样的新闻真的得让我们引以为戒,不能再胡乱消费了。
双十一期间,网上购物的人,有不少人也是在主播们的卖力吆喝、厂家优惠等等消费营销策略之下,购买了很多东西,但是这些东西真的你需要的吗?还是因为广告、优惠带来的效应呢?仔细想想,其实还有不少是不必要、不应该的支出……所以我们在面对营销的时候,也是要保持一份理性的心态,合理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