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的拉丁学名是怎么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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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的拉丁名是指用拉丁文书写的符合《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各项原则的科学名称,采用“双名法”对植物进行命名。
双名法规定,每种植物的名称由两个拉丁字组成,第一个字为某一植物隶属的“属名”,第二个字是“种加词”,起着标志某一植物种的作用。由这两个字组合而成植物的种名或称拉丁学名。通常在学名后面还须附命名者姓名,以示负责和便于考查。少数具亚种或变种的,可具三名。除属名第一字母大写外,其余种名以下各级名称之首字母均小写。
简单说就是“属名”+“种加词”
双名法规定,每种植物的名称由两个拉丁字组成,第一个字为某一植物隶属的“属名”,第二个字是“种加词”,起着标志某一植物种的作用。由这两个字组合而成植物的种名或称拉丁学名。通常在学名后面还须附命名者姓名,以示负责和便于考查。少数具亚种或变种的,可具三名。除属名第一字母大写外,其余种名以下各级名称之首字母均小写。
简单说就是“属名”+“种加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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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名法是由瑞典植物学家林奈(Carl Linnaeus)发明的,它用于对种(species)一级的野生植物以及自然起源的栽培植物进行命名,双名法书写的植物学名由三部分组成(没有特别需要时,可省略成两部分),其完整内容和书写格式如下:
属名 genus epithet(斜体,首字母大写)+种加词species epithet(斜体,全部字母小写)+种命名人名字(正体,首字母大写)
(1)种命名人名字这一项,如果命名人是著名的植物学家,他的姓氏要使用缩写形式,缩写时一定要在缩写名的右下角使用省略号“.”,名(given name)省略不写;不著名的植物学者的姓氏(family name)应该写全称,名(given name)需要使用缩写形式,但名(given name)也可省略不写。
在不影响交流和科学性的情况下,种命名人的名字这一项可省略不写,这样一个双名法植物学名就省略成属名和种加词两部分了。
属名 genus epithet(斜体,首字母大写)+种加词species epithet(斜体,全部字母小写)+种命名人名字(正体,首字母大写)
(1)种命名人名字这一项,如果命名人是著名的植物学家,他的姓氏要使用缩写形式,缩写时一定要在缩写名的右下角使用省略号“.”,名(given name)省略不写;不著名的植物学者的姓氏(family name)应该写全称,名(given name)需要使用缩写形式,但名(given name)也可省略不写。
在不影响交流和科学性的情况下,种命名人的名字这一项可省略不写,这样一个双名法植物学名就省略成属名和种加词两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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