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时期对汉人真的很残酷吗?
很明确的告诉你,是的,元朝时期的汉人生存的特别艰难,更别提什么生活了,元朝的阶级矛盾超乎寻常的激烈,为了更好的统治疆土,元朝把国内各民族分为了四等。
四等阶级——
第一等:蒙古人为元朝的“国族”,蒙古统治者称之为“自家骨肉”。第二等:色目人,即西域人士和早先被成吉思汗征服的契丹人,蒙古统治者称之为“客人”。
第三等:汉人,这里特指效忠到金朝灭亡时的女真百姓,以及云南和四川汉族人,朝鲜半岛上的高丽人也在这一等级里,蒙古统治者称之为“冥顽不化”。
第四等:南人,特指南宋子民(除四川和云南的汉族人)。这座金字塔里处在食物链最底层的便是汉人百姓。
法律的严重偏向
在元朝的《元典章》中规定若是蒙古人杀死汉人,只需要打五十七下就行臀部,然后给一份料理后事的银子,这种东西弄点小手段的空间就太大了,往往是横尸街头;而汉人打死蒙古人,那就必须处以死刑,而且还要赔偿一大笔银子。
在《通制条格》中规定蒙古人殴打汉人,汉人不能还手,之后也不允许报复。
再还有诸如不允许汉人大型集会、学习拳击武术、持械等等
初夜权
关于这个初夜权是怎么回事呢!意思是说比如你跟女孩纸结婚成亲的时候,必须先让蒙古人拿新娘一血…若是那新娘不小心怀孕了…那么等生下了孩纸,可能就要立马掐死。
其实这更多的是现代网友们杜撰,在元朝的法律中并没有明文记载这种事,但是汉人女子被蒙古随意那啥是却有其事,成吉思汗曾对他的部下说:“男子最大乐事,在于压服乱众和战胜敌人,将其根绝,夺取其所有的一切,迫使其结发之妻痛哭,骑其骏马,纳其美貌之妻妾以侍寝席。
老大都这样,更别说是下面人了,那自然是有样学样,史书记载“泰定二年,西台御史李昌言:‘曾经平凉府、静、会、定西等州,见西番僧佩金字圆符,络绎道途,驰骑累百,传舍至不能容,则假馆民舍,因迫逐男子,奸污女妇。”
不但蒙古人嚣张,任意蹂躏汉人,任意淫欲,就连他们豢养的番僧也肆无忌惮。
再跟大伙说个数据,1227年蒙古南灭西夏前,宋、金及大理西夏等地人口总计大约一亿,1368年我太祖朱元璋驱逐蒙元后,全国人口总计900万。130年时间人口减少9成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