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主动承担全责,会有什么后果?
我的车伤的轻点,自己开到停车场的,出租车伤得挺重,来拖车给拖走的
交警现场没处理,按我自己看,最好的是我70%责任,出租车30%责任,弄不好很有可能是我全责。
下午对方亲戚打电话来,和我商量,说我是全险,让我担全责,他可以在交警队找人提前把事故结了,把车提前提出来,各自修车,让我去交警队走正常程序时,比如录口供什么的,一定要承认全责。这样子,各自都不会太耽误时间,而且我不用掏一分钱,全部损失由我这边的保险公司赔。
我想问,让我主动承担全责,对我有什么影响吗?对方是不是给我下了个套? 展开
2014-10-08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出了交通事故承担全责就是承担所有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由此连带的就是扣分和行政处罚。
交通法规规定的全责情况有:
(一)追尾前车的;
(二)倒车尾撞后车的;
(三)溜车的;
(四)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五)逆向行驶的;
(六)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七)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八)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九)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十)不按规定超车的;
(十一)不按规定掉头的;
(十二)不按规定会车的。
你是全险的话,可以这样做,但前提是他必须带你到交警队提前把车提出来。到交警队的话,你承认全责,不做什么笔录,你们直接就达成协议了,交警走简易事故处理程序,双方签订协议后,就放车了。把你的证件也就都还给你了。然后你拿着事故责任建议程序认定书,找保险给双方的车定损。按照定损的价格修车。车修好后,你去给对方交钱,拿到发票。然后和你的发票一起交给保险报销。
这样比较理想,对你没什么影响。就是明年的交强险恢复到950元。没有优惠了。正常要是一年内没有事故发生交强险优惠10%。确实像他说的,谁也不耽误时间。车放在交警那里也是收费的。每天至少60元。
拓展资料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1、是全险的话,可以这样做。
2、交通事故我负全责对方有人受伤的最坏后果是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你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事故发生后有以下应对方法:
(1)双方先行协商,如能协商好,对方可以撤诉;
(2)如无法协商撤诉,建议申请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二被告,保险公司会派律师出庭并按判决赔偿;
(3)如果保险明显不足以赔偿对方的赔偿请求,也应当相信法院,法院会核定对方要求的合理部分,并作出判决的。当然如果对法律问题一点都不懂,也可以请律师进行辩护。
(4)其实,如果事故一方漫天要价,相对于协商,诉讼解决不失为一种更公正合理的解决方式。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警察的管理,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警察进行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考核。交通警察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执行职务。
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可以这样做,但前提是他必须带你到交警队提前把车提出来。因为交通事故可以私了,达成协议。双方签订协议后。就会把你的证件还给你了。然后你拿着事故责任建议程序认定书,找保险给双方的车定损。没什么影响,最多就是交强险不在优惠了。正常要是一年内没有事故发生交强险优惠10%。
扩展资料: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同时也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情形: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这样比较理想,对你没什么影响。就是明年的交强险恢复到950元。没有优惠了。正常要是一年内没有事故发生交强险优惠10%。确实象他说的,谁也不耽误时间。车放在交警那里也是收费的。每天至少60元。
对方会不会等我认了全责后翻脸?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赔偿要求?目前对方说只要给他修车就行,万一我认了全责,事故责任书一出,白纸黑字,就是我的责任了,对方要提出什么误工费啦,或者车(人)什么后遗症怎么办?
你尅实线拟好一个补充协议,在签交警的责任认定的同时要求他把你们的补充协议也签上字,这样的话,他反悔i也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