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住房保障体系将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
7月7日,国新办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有关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今后国家的住房保障体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
“我们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很多年,但从国家层面,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一直没有明确。这一次,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是第一次明确了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曹金彪解释说。
据介绍,全国现已有1600多万套公租房,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公租房的门槛是收入低、住房条件也差。实物的公租房,一般是60平方米以下。国家层面对各地的基本要求,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应保尽保。
“公租房是列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内容,各地要继续执行好公租房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要在合理轮候期内解决公租房申请人的保障问题。”
对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曹金彪说,其面向的对象与公租房不一样,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如新毕业的大学生,他们在北京工作,很多人不符合公租房的收入条件。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一个新的制度,政府给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
“就是要小户型、低租金。”曹金彪说,这个新制度重点是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重点要利用存量土地、存量房屋,在老城区、园区或者交通便利的区域建设小户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曹金彪提到,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是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租住者以后结婚了、生孩子了,可能就需要有更好的条件,但又买不起商品住房,政府安排共有产权住房供给,使他们能花较低的价格买着共有产权住房。
“国家层面要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各地要根据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结合实际,确定各地的具体保障方式。”曹金彪说。
红星新闻记者 高鑫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