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的性质是什么?
民主党派的性质是:
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是参政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
它们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互相监督,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
扩展资料:
民主党派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和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这些爱国民主党派是在抗日反蒋斗争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同中国共产党有长期合作的历史,先后响应中国共产党1948年5月1日提出的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号召,1949年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动各民主党派的成员和所联系的人们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参加反对国内外敌人的斗争,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一个政治联盟。
民主党派的性质是民主党派存在、履职、发展的重要政治依据。中共中央对民主党派性质的确立也是对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的总体要求。
扩展资料
中国民主党派,指中国境内各大民主党派。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和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这些爱国民主党派是在抗日反蒋斗争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同中国共产党有长期合作的历史,先后响应中国共产党1948年5月1日提出的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号召,1949年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