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3个月只签了一个试用期的合同,公司不给试用期的员工交社保,合法吗?
在很多一线,二线城市,很多公司的老员工比较多,公司待遇比较好一般,不会选择跳槽,这种大部分都是有家有室,还有小孩,基本比较稳定,只要公司没有什么过分要求,或者经常延迟加班,一般他们不会走,再说在一个地方干时间久了,也比较顺手,都是熟人,换一个新的工作环境,又需要重新适应,比较麻烦,谁都不想频繁换工作?
但是在这种三线城市,生活真心没有办法,很多用人单位都不按照劳动合同来,就是这种私人小公司,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经常下班还要你免费加班,没有加班费,说什么今日事今日毕,其实也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不是急着出货,人家就非要这样整你,但又有什么办法呢?人家直接说明不干就滚蛋,所以很多人就是干着试用期没满就走了,换一个公司一就这样,很多人说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违不违法?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这个问题,如果你跟公司签订是全日制劳动合同就不符合劳动法,如果签订培训协议公司是可以不用交社保的,这并不违法,不存在纠纷问题,人家合同写清清楚楚,但是如果转正了还不交,就算违法,可以找公司,所以办入职手续之前一定看清楚,不要什么合同都乱签。
但我觉得不管什么地方都做不长久不都是公司问题,是不是考虑一下自身原因,为什么别人都能做,你却做不了,不应该检讨一下,总是做试用期,频繁找工作自己也累,总是换工作环境,好不容易熟悉就走了,这对以后找工作也不好吧,简历上都不知道怎么写,人家问起来也不好说,什么原因导致频繁换工作,你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