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是什么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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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就是大学本科文凭,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的,可以获得学士学位。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三条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第四条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枣慧》第八条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九条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并组织有关学科的学位论文答辩碧汪委员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必须有外单位的有关专家参加,其组成人员由学位授予单位遴选决定。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位授予单位确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悔岩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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