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时期州牧、刺史、太守、都督分别是什么官职?
在汉末三国的历史阶段,太守的职位是县令、州牧和县令这三个职位中最低的。太守是秦朝到汉朝对统帅的尊称。汉朝景帝把他的名字改为太守,是一个县的最高官员。换句话说,太守负责一个县的所有事务。在秦朝,只有36个县,所以当时的县可以说是相当于现在的省或较大的城市。然而,在汉末三国时期,县的数量大大增加,因此县级市的管辖权几乎与今天的地级市相同。值得注意的是,到了隋朝,官职逐渐被废除。从那时起,太守不再是一个官方名称,只作为省长或地方官的昵称。
就州牧和县长而言,州牧的地位通常高于县长。士,又称士师,是一种官职。"刺 "是查问的意思,即监督的职责。"士 "是指 "御史"。西汉时,地方官的权力由东汉(公元前206年--公元220年)逐渐扩大。帝王诏书中常说 "御史大夫,二千石",并经常派御史大夫带兵作战。灵帝五年(188年),刘璋的父亲刘焉说,四方多事,因为地方官的力量不够。于是换了一部分高级长官为州。
在此基础上,州长和县长都是一个州的最高官员,也就是县长的上级。然而,州牧往往是高级州长。更重要的是,他不一定负责军事事务,但他可以管理所有事务,成为一个附庸。因此,在笔者看来,州牧的地位自然在县令的历史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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