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养生有何意义和作用,如何进行饮食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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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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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禁忌俗称“忌口”, 一般是指患病期间忌食某些食物,如果吃了这些东西就会对疾病的恢复和健康不利。张仲景在《金匮要略》中强调饮食应有所禁忌,说:“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 若得宜则宜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除了民间流传的所谓“发物”等传统的饮食禁忌以外,依据现代医学理论而建立的饮食禁忌也逐渐被国人接受,有些已经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饮食要求,比如糖尿病忌糖,肾病忌食盐过多,高脂血症忌油腻,冠心病严格限制高胆固醇、高脂肪食物,肝硬变腹水要无盐饮食等。忌口并不仅限于病人,在健康人的养生保健方面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疾病状态的饮食禁忌
《灵枢·九针论》曰:“病在筋,无食酸;病在气,无食辛;病在骨,无食咸;病在血,无食苦;病在肉,无食甘。”指出气血筋骨发生病变时,饮食禁忌有五味的不同,其理论的依据是五行学说,筋和酸都属于木,气和辛都属于金,骨和咸都属于水,血和苦都属于火,肉和甘都属于土。正常情况下,酸味入肝可补肝气,有利于肝对筋的濡养,但在肝病的情况下,反而不利于筋的功能,故“筋病无食酸;气病无食辛;骨病无食咸;血病无食苦;肉病无食甘”。
中医之筋类似于现代医学的肌腱,主管肢体运动,筋的伸缩可以完成各种运动。其病变表现为肢体运动不灵、伸缩不利、拘挛抽筋或震颤等,而这些肢体运动障碍与现代医学的低血钙表现非常相似。如果酸性食物进食过多,可以造成钙离子的流失增多,而使低钙现象加重,筋的病变可能因此而更明显。
中医认为气是生命活动的原动力,具有鼓动脏腑完成各自生理功能的作用。因此,气宜固秘而不宜耗散。而辛味食物有活血行气、促进气机流通、发散郁结的作用,可以耗散人体之气,“病在气,无食辛”、“气病无多食辛”,是说气虚者应少食辛味食品,避免发散太过,损伤正气。
中医血的概念与西医不同,中医认为血与气都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其主要成分是富有营养作用的营气和津液,苦味食物能够化燥损伤血液中的津液,进而伤血,因此,《内经》提出了“病在血,无食苦”的饮食禁忌。
“肾主骨”、“咸入肾”是中医的基础理论之一,即认为肾可以影响骨骼的生长,骨病常因于肾;咸味食物首先作用于肾,过食咸可以损伤肾的功能,故“病在骨,无食咸”。现代医学认为,长期高盐饮食,可以形成水钠潴留,加重肾脏负担。
《灵枢·五味》说:“五禁: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肾病禁甘,肺病禁苦。”其理论依据也是五行学说,肝在五行属木,辛味在五行属金,按照五行学说,金能克木,故肝病者应禁食辛味食品,防止肝脏受伤,其意是食用辛味食品可以助肺金之气,进而克伐肝脏。其他各脏病变依此类推。
如果将该篇关于饮食的禁忌,与《灵枢·九针论》和《素问·宣明五气》所谈到饮食禁忌相比,可以发现,其饮食禁忌有“禁”、“无食”、“无多食”的不同,说明中医饮食禁忌有等级的不同;而且肝和筋虽都属于木,但肝病曰“禁辛”,筋病却“无食酸”,说明辛味、酸味都会对肝病产生不良影响;肺和气都属于金,但肺病“禁苦”,气病“无食辛”,说明辛味既可伤气,又可伤肝。
《素问·热论》说:“病热当何禁之?岐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其中的“复”是指复发,“遗”是指遗留,说明热病过程中饮食要清淡,少食肉类,不宜饱食,否则会导致热病复发,或遗留低热持续不退。中医的饮食禁忌并非绝对,尤其不能走极端,应根据情况灵活掌握。
对于病后饮食禁忌的标准通常有两条,一是如患者不欲进食某类食物,则宜禁之;二是对于愿意进食的食物也应控制食量,不能多食。不愿意进食通常是人体自我保护的反应,勉强进食会加重胃肠道负担;愿意进食的说明消化系统的功能已经开始恢复,如果进食过多则有可能引起新的疾病。
四季饮食禁忌
中医认为,人体内脏与动物内脏“同气相求”,故有“以脏补脏”的说法,民间有用动物心脏治疗心脏病、用动物肾脏治疗肾脏病的验方,中医文献中也有类似记载。由于五脏与四季有对应关系,张仲景在《金匮要略》中对不同季节禁食动物内脏作了具体要求,谓“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其依据是春季属肝,春食肝则肝气旺,夏季属心,夏食心则心气旺,秋季属肺,秋食肺则肺气旺,冬季属肾,冬食深则肾气旺,上述情况均可造成内脏功能失去平衡而导致疾病发生。除了动物内脏以外,按照五畜与五脏的对应关系,有些肉类在特殊季节也应禁食。如夏季不要吃羊肉、狗肉等温热生火之品,否则会加重里热,破坏体内阴阳平衡。
服药饮食宜忌
一般情况下服用中药要禁食生冷、油腻,其原因主要是生冷、油腻可以影响脾胃的运化,不利于药物的吸收,甚则会引起腹泻,导致无法确定腹泻是药物引起,还是食物引起,进而干扰医生对药物作用的准确判断。如果所服药物本身就具有泻下作用,则生冷油腻之物会造成腹泻加重。服药期间还应禁醇酒厚味以及辛辣上火之品,避免引起内热,食物所化之热可以抵消药物的清热作用,或加重药物温补作用。
特殊生理期的饮食宜忌
女性在月经、妊娠、产后等特殊的生理时期,饮食也有禁忌。中医认为,人体血的运行与自然界水的运行相似,遇寒则凝,得温则行。在月经期若过食生冷饮会造成寒邪入血海(即子宫),使血凝不通,出现痛经,甚则闭经,因此经期应禁食寒凉饮料和食物。
在妊娠期,由于胎气盛而化火,民间有“产前一盆火”之说。孕妇的饮食应兼顾母婴,即要加强营养,满足胎儿发育需要,又要避免过食肥甘厚味、辛辣生火之品,否则母体的热毒可波及胎儿。
而“产后多虚”,脾胃运化功能较弱,饮食应以温补为主,忌食寒凉、生冷。还应少食多餐,避免暴饮暴食,禁食煎炸坚硬难消化之品。
总之,健康状态下适当忌口对于增强体质、预防疾病有积极的意义;疾病状态下注意饮食禁忌,又能够促进疾病的康复。因此,饮食禁忌作为养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疾病状态的饮食禁忌
《灵枢·九针论》曰:“病在筋,无食酸;病在气,无食辛;病在骨,无食咸;病在血,无食苦;病在肉,无食甘。”指出气血筋骨发生病变时,饮食禁忌有五味的不同,其理论的依据是五行学说,筋和酸都属于木,气和辛都属于金,骨和咸都属于水,血和苦都属于火,肉和甘都属于土。正常情况下,酸味入肝可补肝气,有利于肝对筋的濡养,但在肝病的情况下,反而不利于筋的功能,故“筋病无食酸;气病无食辛;骨病无食咸;血病无食苦;肉病无食甘”。
中医之筋类似于现代医学的肌腱,主管肢体运动,筋的伸缩可以完成各种运动。其病变表现为肢体运动不灵、伸缩不利、拘挛抽筋或震颤等,而这些肢体运动障碍与现代医学的低血钙表现非常相似。如果酸性食物进食过多,可以造成钙离子的流失增多,而使低钙现象加重,筋的病变可能因此而更明显。
中医认为气是生命活动的原动力,具有鼓动脏腑完成各自生理功能的作用。因此,气宜固秘而不宜耗散。而辛味食物有活血行气、促进气机流通、发散郁结的作用,可以耗散人体之气,“病在气,无食辛”、“气病无多食辛”,是说气虚者应少食辛味食品,避免发散太过,损伤正气。
中医血的概念与西医不同,中医认为血与气都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其主要成分是富有营养作用的营气和津液,苦味食物能够化燥损伤血液中的津液,进而伤血,因此,《内经》提出了“病在血,无食苦”的饮食禁忌。
“肾主骨”、“咸入肾”是中医的基础理论之一,即认为肾可以影响骨骼的生长,骨病常因于肾;咸味食物首先作用于肾,过食咸可以损伤肾的功能,故“病在骨,无食咸”。现代医学认为,长期高盐饮食,可以形成水钠潴留,加重肾脏负担。
《灵枢·五味》说:“五禁: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肾病禁甘,肺病禁苦。”其理论依据也是五行学说,肝在五行属木,辛味在五行属金,按照五行学说,金能克木,故肝病者应禁食辛味食品,防止肝脏受伤,其意是食用辛味食品可以助肺金之气,进而克伐肝脏。其他各脏病变依此类推。
如果将该篇关于饮食的禁忌,与《灵枢·九针论》和《素问·宣明五气》所谈到饮食禁忌相比,可以发现,其饮食禁忌有“禁”、“无食”、“无多食”的不同,说明中医饮食禁忌有等级的不同;而且肝和筋虽都属于木,但肝病曰“禁辛”,筋病却“无食酸”,说明辛味、酸味都会对肝病产生不良影响;肺和气都属于金,但肺病“禁苦”,气病“无食辛”,说明辛味既可伤气,又可伤肝。
《素问·热论》说:“病热当何禁之?岐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其中的“复”是指复发,“遗”是指遗留,说明热病过程中饮食要清淡,少食肉类,不宜饱食,否则会导致热病复发,或遗留低热持续不退。中医的饮食禁忌并非绝对,尤其不能走极端,应根据情况灵活掌握。
对于病后饮食禁忌的标准通常有两条,一是如患者不欲进食某类食物,则宜禁之;二是对于愿意进食的食物也应控制食量,不能多食。不愿意进食通常是人体自我保护的反应,勉强进食会加重胃肠道负担;愿意进食的说明消化系统的功能已经开始恢复,如果进食过多则有可能引起新的疾病。
四季饮食禁忌
中医认为,人体内脏与动物内脏“同气相求”,故有“以脏补脏”的说法,民间有用动物心脏治疗心脏病、用动物肾脏治疗肾脏病的验方,中医文献中也有类似记载。由于五脏与四季有对应关系,张仲景在《金匮要略》中对不同季节禁食动物内脏作了具体要求,谓“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其依据是春季属肝,春食肝则肝气旺,夏季属心,夏食心则心气旺,秋季属肺,秋食肺则肺气旺,冬季属肾,冬食深则肾气旺,上述情况均可造成内脏功能失去平衡而导致疾病发生。除了动物内脏以外,按照五畜与五脏的对应关系,有些肉类在特殊季节也应禁食。如夏季不要吃羊肉、狗肉等温热生火之品,否则会加重里热,破坏体内阴阳平衡。
服药饮食宜忌
一般情况下服用中药要禁食生冷、油腻,其原因主要是生冷、油腻可以影响脾胃的运化,不利于药物的吸收,甚则会引起腹泻,导致无法确定腹泻是药物引起,还是食物引起,进而干扰医生对药物作用的准确判断。如果所服药物本身就具有泻下作用,则生冷油腻之物会造成腹泻加重。服药期间还应禁醇酒厚味以及辛辣上火之品,避免引起内热,食物所化之热可以抵消药物的清热作用,或加重药物温补作用。
特殊生理期的饮食宜忌
女性在月经、妊娠、产后等特殊的生理时期,饮食也有禁忌。中医认为,人体血的运行与自然界水的运行相似,遇寒则凝,得温则行。在月经期若过食生冷饮会造成寒邪入血海(即子宫),使血凝不通,出现痛经,甚则闭经,因此经期应禁食寒凉饮料和食物。
在妊娠期,由于胎气盛而化火,民间有“产前一盆火”之说。孕妇的饮食应兼顾母婴,即要加强营养,满足胎儿发育需要,又要避免过食肥甘厚味、辛辣生火之品,否则母体的热毒可波及胎儿。
而“产后多虚”,脾胃运化功能较弱,饮食应以温补为主,忌食寒凉、生冷。还应少食多餐,避免暴饮暴食,禁食煎炸坚硬难消化之品。
总之,健康状态下适当忌口对于增强体质、预防疾病有积极的意义;疾病状态下注意饮食禁忌,又能够促进疾病的康复。因此,饮食禁忌作为养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01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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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保健的方法 一、适应自然规律 “人与天地相应。”(《灵枢邪客》)人的生命活动是遵循自然界的客观规律而进行的,人体自身具有与自然变化规律基本上相适应的能力,如果人能掌握其规律,主动地采取各种养生措施适应其变化,就能避邪防病,保健延衰。例如:《素问四气调神大论篇》即提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这种“顺时摄养”的原则,就是顺应四时阴阳消长节律进行养生,从而使人体生理活动与自然界变化的周期同步,保持机体内外环境的协调统一。 二、重视精神调养 1、 避免不良刺激 避免不良刺激,主要包涵着两方面的内容: 其一,是要尽量地避免外界环境的不良刺激对人体的影响。因为,一个优美的自然环境,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睦幸福的家庭氛围等,有利于精神的调养。因而,要积极创建这种环境和氛围,尽量避免来自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家庭因素等方面的不良刺激。 其二,要积极地治疗躯体性疾患,防止其内源性因素的不良刺激.躯体疾患既可给患者造成痛苦等不良刺激,重病或久病常易形成患者的精神负担,其内源性刺激还可产生异常的情志变化,加重病情,影响康复,遂致早衰。 2、提高自我心理调摄能力 过激、过久的情志刺激,只有在超越人的心理调节范围时才能成为致病因素。人的心理调节能力,首先与人的“志意和”密切相关。亦即《灵枢本脏》所说的:“志意和则精神专直,魂魄不散,悔怒不起,五脏不受邪矣。”具体言之,“志意和”与人群中个体的气质、性别、年龄、经历、文化思想修养等密切相关,从而表现在对情志致病的耐受性、敏感性、易发生性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因而要求人们能通过养生活动善于自我心理调摄,通过经验认识及思想活动过程来转移情绪情感反应,消除其不良刺激,保持良好的心境。 三、房事有节 男女两性的性生活是先天赋予的本能,是人类种族延续所必须的,而且男女从青春发育期开始就自然地产生性行为的气质,这是肾中精气充盈的表现。性生活适当,不但有利于个人的健康,同时对民族的繁衍昌盛,社会和家庭的安定和睦都有重要意义,所以历代医家未有不重视性生活者。 自古以来,人们皆主张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说明性生活是必须的,是顺应自然的。如果成年之后,没有适当的性生活,不但生理上得不到满足,日久易酿成疾病;而且在心理上由于所欲不遂,隐曲难伸,易形成气机郁滞之证。古代医籍中每有论及寡妇、鳏夫之病者,认为肝失疏泄者居多,其缘故即在于此。 由于性生活要消耗肾精,因此必须节制。肾中精气是人生命活动的原动力,全身阴阳之根本,过于消耗,必致亏虚,往往导致性机能减退,全身虚弱,甚至早衰,故肾精不可不惜。 四、注意形体锻炼 形体的锻炼,不仅可以促进气血的流畅,使人体筋骨劲强,肌肉发达结实,脏腑功能健旺,增强体质,还能以“动”济“静”,调节人的精神情志活动,促进人的身心健康。因而,运动养生是养生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的内容。 对于形体的锻炼,一般要求运动量要适度,做到“形劳而不倦”。并且要求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方能收到动形以养生的功效。 五、谨和五味 “食能排邪而安脏腑,悦情爽志以资气血”。(《备急千金要方》)因而,前人十分重视饮食养生。食养,亦需遵循一定的原则: 1、辩饮食之宜忌 《金匮要略》曾经指出:“凡饮食滋味以养于生,食之有妨,反能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说明已认识到了饮食与人体健康之间存在着宜与忌、利与害的辩证关系。因而,辩饮食之宜忌是食养的原则之一。一般说来,体质偏热者,进食宜凉而忌温;体质偏寒者,进食宜温而忌凉;平体之人,宜进平衡饮食而忌偏。 2、平衡膳食 安身之本必资于食,而机体对于营养物质的需求则是多方面的。含有多种丰富营养的饮食物可以促进机体的生长发育,可以推迟衰老的发生,可以减少因衰老而招致的多种疾病,因而,要求食养中膳食的调配要尽可能地全面、合理、互补,即平衡膳食的原则。例如:《素问藏气法时论篇》记述的“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益精气。”已经包涵着在食养中饮食调配要求营养全面、合理的认识。 六、防止病邪侵害 慎避外邪,是寓于养生学中的一条重要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虚邪贼风,避之有时。”(《素问上古天真论篇》)其二是要注意“避其毒气”,以防止其致病和“染易”。其三是实施药物预防等。如:早在《素问遗篇刺法论篇》中就已有“小金丹……服十粒,无疫干也”的记载。至于近代采用药物预防传染病及某些疾病的发生与流行,其内容更为丰富,构成防病养生活动中重要的一环。 有些食物的营养价值很高,但是因为口味或者是吃法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喜欢吃,但是如果忽略这些食物的话,您身体可能就会缺少某些必要的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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