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版扫描印刷新书”与普通书有什么区别?
“原版扫描印刷新书”与普通书有什么区别?一个是品控的问题,再者就是涉及盗版了。
将正版书的内容扫描成书后进行贩卖已经是比较普遍的行为了,因为不需要通过著作权人授权,以低成本的方式便可以复制出一本知名作品,然后再同样的价格卖出去,读者们愿意去看即使质量不是很好但是内容差不多的书,所以销量还可以,借此干这行的这些人赚取不少的黑心钱,但是这种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便擅自进行复制、印刷、网络传播的行为《著作权》法来说是违法的,因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
对于著作权人来说对其作品是自动享有著作权的,只有著作权人可以对其作品行使复制权、翻译权、出版权、展览权、放映权、署名权、网络传播权,所以把正版书的内容扫描印刷成书后进行贩卖,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便私自将著作权人所创作的进行复制,然后传播、贩卖,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出版权、复制权、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对于被授权进行出版的平台或者出版社来说,更是侵犯了这些机构的独家发行权;对于作者来说,一本书籍的创作往往需要花时间进行构思、然后书写,需要作者忍耐寂寞和孤独进行创作,一本巨作往往哪个需要花上十几年,甚至不少的作家到死也没有完成自己正在完成的作品和想完成的作品,对于许多作者来说写作不像是一份工作、一份职业,养家糊口的工具,反而更像是自己的使命和理想,只有达到热爱的程度才能去写出自己的想写的作品。
现今互联网的发达更是为心怀写作梦想的人们提供了一个渠道,可以不受空间和时间限制,只需要自己有灵感便可以提笔就写,所以才会有更多更好的书籍创作出来,而那些把正版书的内容扫描印刷成书后进行贩卖的侵权人,显然只是看中了利润可图,无法看见一本书背后的价值和温度,所以才会通过非法渠道去将作品内容进行扫描印刷成书然后贩卖。面对这样的糟糕情况,我想没有作者是愿意看到自己的作品被这样糟蹋,把正版书的内容扫描印刷成书后进行贩卖,不仅是为了盈利的盗版行为,更是践踏了作者写作的一颗真心,作者们更是要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利。
2024-03-17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