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分类标准三类
法律分析:分为以下标准:
时段
昼间 夜间
0 类 50 40
1 类 55 45
2 类 60 50
3 类 65 55
4 类
4a 类 70 55
4b 类 70 60
法律依据:《声优环境质量标准》第五条: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1、0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2、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3、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4、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5、4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 4b 类两种类型。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 (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声优环境质量标准》第六条:噪声限值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 1 (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表 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 (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0 类 50 40
1 类 55 45
2 类 60 50
3 类 65 55
4 类
4a 类 70 55
4b 类 70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