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澳户籍中考政策
法律分析:1、学生港澳户籍,父母双方广州户籍:只能报考华侨和培英港澳子弟班、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2、学生港澳户籍,父母一方或双方非广州户籍:(1)满足“两个有”条件:广州三年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有有效期居住证。(2)可报考华侨和培英港澳子弟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3、学生广州户籍,父母一方或双方港澳户籍:可报考培英港澳子弟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法律依据:广州市《关于做好2021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准备工作的通知》 核验学籍信息 (一)各初中毕业学校须于即日起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下简称“学籍系统”)打印本校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表,交由学生和家长逐项核对并确认,包括基本信息、家庭关系以及是否具有我市3年完整学籍等。特别是学籍系统中家长的姓名、证件号码、家庭关系等信息须与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出生证等材料一致。考生或父母是港澳台身份的,须及时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学籍系统中更新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证件号。信息有误的学生,须及时携带相关材料到学籍学校进行更正。各毕业学校同时要对本校应届毕业生是否具有3年本校完整学籍且在本校就读到毕业的情况进行摸查核实,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初中毕业生学籍的核查、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