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积分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杭州积分落户前提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
(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参加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杭州市积分落户申请流程:
1、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
2、携带材料到积分受理窗口办理。
3、相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
4、积分管理系统发短信告知积分情况申请人及时查看自己的积分情况并进行异议复核。
5、市门户网站及本市有关媒体上公示排名情况和拟落户名单。
6、申请人持《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在规定的有效期范围内及时到拟落户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的,应当提交父母双方书面申请、父母结婚证、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等证明材料。男方携带非婚生子女的,还需出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报告);父母离异随迁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法律依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办法》所称的“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是指在本市市区办理了《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且证件使用功能未被中止的。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持证人积分享受公共服务,可以按其持有效《居住证》的父亲或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积分分值较高的一方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