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体检合格了还要复检吗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经过入伍体检后很少会出现复检情况,但是并不一定有的地区有的特殊当兵比如招募海军等情况可能会进行复查,但是普通兵在经过入伍体检后只要通过了都不会进行复查的,即使您需要进行复查也要放松保持一个好的心态才能健康积极应对体检。
一般来讲,复检有以下几种情况:
1.就是体检过关,但是接兵干部在家访什么发现当事人身体某些方面可能没有达标,可提出要求,然后须针对提出的项目进行复检;
2.是体检过关,但有人举报提出该人可能某些方面不合格,须进行复检;
3.是体检过关,但可能后来走的军种有所改变,部分要求变化,须进行体检;你的情况是说,如果你不去当海军或空后(地方招收空军一般指空后)或特种部队呢,体检是合格的,比如可以正常走武警或陆军,而你这次进行的体检如果合格,就可以走在你们那里招收的特殊军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九条 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