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得税的会计题目
某企业07年度计算的应缴所得税为99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07年度发生的非公益性捐赠支出15万元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12万元,会计核算上计提折旧费用25万元,按税法规定...
某企业07年度计算的应缴所得税为99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07年度发生的非公益性捐赠支出15万元
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12万元,会计核算上计提折旧费用25万元,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18万元。06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借方余额15万元。按照上述条件,该企业07年度的净利润为()万元。
A193.31 B99 C194.3 D191.43 展开
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12万元,会计核算上计提折旧费用25万元,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18万元。06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借方余额15万元。按照上述条件,该企业07年度的净利润为()万元。
A193.31 B99 C194.3 D191.43 展开
展开全部
答案是不是A,我做的时候感觉怪怪的,可能是我自己想多了。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先求出利润总额和所得税费用。
“计算的应缴所得税为99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由这个条件,我们可以计算得出,应纳税所得额=99/33%=300
因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
所以300=利润总额+15(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因为是非公益,所以不能税前扣除,要交税)-12(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交税,应税前扣除)+(25-18)(会计比税法多提了折旧,多提的部分也不能税前扣除,所以要交税),这样就可以算出:
利润总额=300-15+12-7=290
现在来算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包括两部分,一部分就是“应交所得税”,另一部分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这个题目里,涉及到递延所得税的只有折旧。会计折旧25,税法折旧18,说明折旧后按税法计算的资产的财面价高于按会计方法计算的账面价,即计税基础大于账面价值,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18)*33%=2.31
记账: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31
贷:所得税费用 2.31
计算应缴所得税时做的分录是:
借:所得税费用 99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9
可以看到,所得税费用=99-2.31=96.69
则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290-96.69=193.31
我开始说感觉有点怪,是受到06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的影响。大概是自己想多了吧,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就算给你个参考意见吧,呵呵……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先求出利润总额和所得税费用。
“计算的应缴所得税为99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由这个条件,我们可以计算得出,应纳税所得额=99/33%=300
因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
所以300=利润总额+15(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因为是非公益,所以不能税前扣除,要交税)-12(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交税,应税前扣除)+(25-18)(会计比税法多提了折旧,多提的部分也不能税前扣除,所以要交税),这样就可以算出:
利润总额=300-15+12-7=290
现在来算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包括两部分,一部分就是“应交所得税”,另一部分就是“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这个题目里,涉及到递延所得税的只有折旧。会计折旧25,税法折旧18,说明折旧后按税法计算的资产的财面价高于按会计方法计算的账面价,即计税基础大于账面价值,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5-18)*33%=2.31
记账: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31
贷:所得税费用 2.31
计算应缴所得税时做的分录是:
借:所得税费用 99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9
可以看到,所得税费用=99-2.31=96.69
则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290-96.69=193.31
我开始说感觉有点怪,是受到06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的影响。大概是自己想多了吧,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就算给你个参考意见吧,呵呵……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