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属于哪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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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属于烟台市。
龙口市,山东省下辖县级市,由烟台市代管,位于胶东半岛西北部、渤海湾南岸,东与蓬莱区毗邻,南与栖霞市、招远市接壤,西、北濒渤海,隔海与天津、大连相望。全市总面积901平方千米,下辖5个街道、8个镇、1个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截至2020年11月,龙口市常住人口达72.98万人。
龙口市先后荣膺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全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转型升级试点县等众多荣誉。境内有大莱龙铁路、龙烟铁路等铁路干线。
历史沿革: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6月,龙口市、城厢特区同时撤销,并入黄县,隶属山东省莱阳专区。1958年10月,莱阳专区改为烟台专区,黄县属之。同年11月,蓬莱、黄县、长岛3县合并称蓬莱县,隶属烟台专区。
1962年1月,黄县复还原治,仍属烟台专区。1967年属烟台地区。1983年11月属烟台市。1986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黄县,设立龙口市(县级市),由烟台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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