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离婚冷静期?你感觉这个有必要吗?
说实话,我觉得离婚真的没必要有冷静期,因为真正想离婚的人并不会因为一个月的时间而改变主意。可能有人会觉得,刚开始的时候,两个人吵架可能会因为冲动而选择离婚。等他们冷静下来,会觉得这样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那么这个30天的期限在这个时候就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但是人生怎么会有那么多冲动呢?只是因为你真的很想离开,你真的很想离开。就算你这次没去,还会有下一次,下一次还会有无数次。迟早你会离开。所以我觉得这个期限对一心想离婚的人没什么作用。如果你不想走,你真的不能去民政局。毕竟,当你踏上这个地方,有很多东西是你无法回头的。
这个离婚冷静期的设定,确实会降低离婚成功率,但不会降低离婚率和想离婚的人数。相反,离婚可能会变得更加困难,导致更多的人不想结婚,适得其反。而这种利用离婚冷静期来防止冲动离婚,建立和谐幸福家庭的想法,就如同想象“这都是为了你好”而强加在别人身上一样,让人感到厌恶和痛苦。在我看来,婚姻自由既指结婚自由,也指离婚自由。如果离婚需要冷静期,结婚也是合理的。
为夫妻更好地进行离婚善后工作提供缓冲时间。实践中很多情况下,冲动离婚对子女造成二次伤害,财产分割不统一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因此,在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关系、继承关系等一系列离婚的善后事宜进行协商,避免纠纷,节约社会资源。“冷静期”只对冲动的夫妇有效。其实双方关系都不错,只是因为误会没有原则性问题。双方都要冷静下来,多想想对方的好。一旦误会解决了就没事了,对关系也没有什么影响。至于那些已经死了想离婚的,你怎么让他们平静下来?长痛不如短痛。其实离婚是夫妻命运的最后一步,谁也不愿意到万不得已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