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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以退回货物破损拒绝退款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法律分析】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存发展离不开创新,特别是对于广大中小企业而言,经营者是否具备创新的意识和能力,往往事关企业的生死存亡。然而,创新就意味着风险,新产品、新服务在刚刚推出时,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因此,应当允许经营者在经营发展的新领域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误,否则,社会进步将无从谈起。如果任由消费者滥用惩罚性赔偿,动辄对经营者课以数倍的赔偿责任,势必造成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思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使企业丧失进步和发展的动力,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潮流,最终落得被淘汰的结果。经营者从事经营的根本目的就是营利,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一般都是有偿的,但也不排除某些经营者在特定时期或面向特定人群无偿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形,如某超市在店庆期间向顾客无偿赠送牙刷、毛巾等日用品,某理发店在重阳节当天为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义务理发等。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是一种无偿的交易。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属于消费者。在法律意义上,法人或其他组织是拟制的人,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并能够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很多情况下,其工作人员的所为就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所为。例如某公司食堂为了给职工做饭而从市场上购置肉菜米面、某机关为解决职工工作期间的饮水需求而从纯净水公司订购桶装水等,尽管职工是食物、水的实际使用者,但在食品、水存在问题时,法人或其他组织完全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经营者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存发展离不开创新,特别是对于广大中小企业而言,经营者是否具备创新的意识和能力,往往事关企业的生死存亡。然而,创新就意味着风险,新产品、新服务在刚刚推出时,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因此,应当允许经营者在经营发展的新领域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误,否则,社会进步将无从谈起。如果任由消费者滥用惩罚性赔偿,动辄对经营者课以数倍的赔偿责任,势必造成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思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使企业丧失进步和发展的动力,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潮流,最终落得被淘汰的结果。经营者从事经营的根本目的就是营利,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一般都是有偿的,但也不排除某些经营者在特定时期或面向特定人群无偿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形,如某超市在店庆期间向顾客无偿赠送牙刷、毛巾等日用品,某理发店在重阳节当天为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义务理发等。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是一种无偿的交易。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属于消费者。在法律意义上,法人或其他组织是拟制的人,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并能够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很多情况下,其工作人员的所为就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所为。例如某公司食堂为了给职工做饭而从市场上购置肉菜米面、某机关为解决职工工作期间的饮水需求而从纯净水公司订购桶装水等,尽管职工是食物、水的实际使用者,但在食品、水存在问题时,法人或其他组织完全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经营者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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