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15个成员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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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9月24日,联合国安理会的十五个成员国是: 五个常任理事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法兰西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10个非常任理事国,由大会选出,任期两年:爱沙尼亚(2021年)、尼日尔(2021年)、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2021年)、突尼斯(2021年)、越南(2021年)、德国(2020年)、多米尼加共和国(2020年)和南非。 扩展信息: 安理会的职权范围包括:调查国际争端,提出调解或解决方法;对于威胁或破坏和平的行为,敦促联合国会员国以经济制裁或战争以外的其他措施加以防止,并在必要时对侵略者采取军事行动;建议接纳新成员国;向大会推荐秘书长等。 安全理事会每年举行两次例会。此外,安全理事会主席可在其认为必要时,或应大会、秘书长或安理会任何成员的请求,随时召开会议。安理会轮值主席由各成员国按国名字母顺序每月轮流担任。 安理会的行动基于“五大国一致”原则,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实质性问题上拥有否决权。理事会还有一个专家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其他技术事项)和一个接纳新成员委员会。军事参谋团由五个常任理事国的参谋长或其他代表组成,是安全理事会的附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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