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起源是怎样的?
它主要是从德国、英国等国家最早发展起来的。
中国现代大学源起于西方,现代西方大学又是从欧洲中世纪大学、英国大学、德国大学而到美国大学这样逐渐演化过来的。
近现代大学直接起源于12、13世纪的欧洲中世纪大学,古代埃及、古代印度、中国等都是高等教育的发源地,古希腊、罗马、拜占庭及阿拉伯国家都建立了较完善和发达的高等教育体制。 虽然许多教育史家把上述地方的高等学府也称之为大学,但严格地说,它们不是真正意义的大学。
1088年,意大利建立了第一所正规大学——博罗尼亚大学,它是欧洲最著名的罗马法研究中心(也被称为“母大学”,是一所学生大学)。
随后,欧洲各地相继出现了大学。巴黎大学是由巴黎圣母院的附属学校演变而来,1200年法国国王承认巴黎大学的学者具有合法的牧师资格,有司法豁免权(巴黎大学是第二所大学,是一所先生大学)。
扩展资料:
大学章程要点
1、法律效益
高等学校章程具有法的属性,是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运用民主的方式制定出的规范性文件。是公法领域的法,是规范大学依法履行教育职能而制定的具有公共职能的规范性文件。公法中的“软法”,体现为政府和学校的协商性。
2、章程目标
以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为目标;以提高办学效益为目标;以办学自主权的法律化为核心目标。
3、章程功能
通过一系列详细说明和明确规定使大学内各种行动具有可信度和一致性;是约束参与者的协商性契机。
是大学组织行动的模板,是大学组织、其成员和过程的象征,是大学自身特定的大学精神、大学传统、大学气质与大学目标的结晶。
是历史的承载者,是组织知识的储备所。大学章程保存了大学处理问题的经验,通过一系列的经验而得以演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