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价格指数的编制形式及含义
股价指数是运用统计学中的指数方法编制而成的,反映股市总体价格或某类股价变动和走势的指标。
根据股价指数反映的价格走势所涵盖的范围,可以将股价指数划分为反映整个市场走势的综合性指数和反映某一行业或某一类股票价格上势的分类指数。
例如、恒生指数反映的是香港股市整体走势,而恒生国企指数反映的是在香港上市的日股价格走势、恒生红筹股指数则反映香港股市中红筹股的价格走势。
按照编制股价指数时纳入指数计算范围的股票样本数量,可以将股价指数划分为全部上中股票价格指数和成份股指数。
股价指数的计算方法,有算术平均法和加权平均法两种。
算术平均法,是将组成指数的每只股票价格进行简单个均,计算得出一个平均值。
例如.如果所计算的股票指数包括3只股票,其价格分别为15无、20元、30元,则其股价算术平均值为(15+20+30)/3=21.66元。
加权平均法,就是在计算股价个均值时,不仅考虑到每只股票的价格,还要根据每只股票对市场影响的大小,对平均值进行调整。
实践中,一般是以股票的发行数量或成交量作为市场影响参考因素,纳入指数计算,称为权数。
例如,上例中3只股票的发行数量分别为1亿股、2亿股、3亿股,以此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则价格加权平均值为(15x1+20X2+30X3)/(1+2+3):24.16元。
由于以股票实际平均价格作为指数不便于人们计算和使用,一般很少直接用平均价来表水指数水平。
而是以某一基准日的平均价格为基准,将以后各个时期的平均价格与基准日平均价格相比较。
计算得出各期的比价.再转换为百分值或千分值.以此作为股价指数的值。
扩展资料:
价格指数编制的历史较早。18世纪英国及一些欧美国家的政府和经济学家便开始从事价格指数理论的研究和应用。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19世纪末20世纪初,世界各国广泛开始编制和应用价格指数。
中国于1920年正式编制价格指数。1927年天津南开大学编制和发布了华北地区批发价格指数,以后又编制和公布了一系列的物价指数。
其中包括:1867~1937年的进出口贸易物量物价指数、1913~1952年的华北批发物价指数和1926~1952年的天津生活费用指数等。
国民政府以1926年为基期,编制有比较系统的批发物价指数。广东省在40年代初开始了对主要商品零售价格的统计,北京、上海等地也以1926年为基期,编制有系统的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价格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