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中石油是国企还是什么?
中石化中石油都是大型国企,都是国家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英文缩写Sinopec Group)是1998年7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316亿元,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油集团,英文缩写:CNPC) 是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央企,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于1998年7月在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业集团,系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是实行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经营的综合性石油公司。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的认定标准
尽管涉及“国有企业”关联概念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较多,但在实践中,认定国有企业通常援引的法律规定为80号文和32号令,其中,80号文适用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国有企业标注国有股东标识,32号令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该说,32号令和80号文在国有企业的认定标准上是一脉相承的。
适用80号文或32号令,国有企业的范围存在不同。比如,国有独资企业及/或国有全资企业单独或合计持股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在80号文下将认定为国有企业,而在32号令下将认定为非国有企业;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在32号令下将认定为国有企业,而在80号文下将认定为非国有企业。因此,在认定国有企业时,如何适用80号文和32号令,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虽然32号令明确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但在32号令发布后,认定国有企业宜适用32号令而非80号文。原因是:
1、32号令为国资委、财政部以部令形式发布的部门规章,而80号文为国资委办公厅以公函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法律位阶上32号令更高;
2、32号令于2016年6月发布,而80号文发布于2008年3月,在发布时间上32号令更新;
3、32号令下国有企业的外延更广,这意味着国资监管部门对于国有企业的认定标准也在不断完善,实践中宜适用新标准以更加符合国资监管部门的认定口径;
4、在32号令将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纳入国有企业分类的情形下,如仍适用80号文,将导致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被认定为非国有企业,似与相关实践不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