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镇中小学,是分管教学副校长权力大还是教导主任权力大?
在乡镇中小学,是分管教学副校长权力大还是教导主任权力大?
坠入“权力”欲望深渊只会万劫不复,乡镇学校教导主任、主管教学副校长较量“权力”的轻重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副校长严格意义上才算得上是“领导”,其提拔任用是需要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考核的,而主任级别的基本上还算不上“领导”,因此拿二者来比较“权力”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也就是说,一个乡镇中学,“校长”是一个圈层,主任是另外一个“圈层”,学校的核心决策许多还是仅限于“校长”圈层的。
在公办学校,对“权力”的贪恋、迷信、神话似乎是很多地方都存在的问题。前不久在处理一些学校事务的时候,一名“督学”在安排工作时不分事情的轻重,一味强调自己分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必须完成”。而当时学校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解决,于是善意地“请求”这位“督学”行个方便,说了这样一句话:“督学,学校确实需要马上处理一件更重要的事情,你安排的工作我们不能立即完成,我们处理完这件事立即完成你交待的工作。要不然,你向局领导解释一下,反馈一下我们的情况,或者请某局长问一下学校的某校长。”
在我来说,这似乎并没有什么越界的、不当的言辞。但是,随即这位“督学”就火冒三丈,电话中就直接吼了起来:“你们校长是什么角色,还需要我们某局长亲自给他打电话?你这是不是过分了?”我顿时感觉很震惊,官僚到这样的地步,还能怎么开展工作?立在一旁的校长也立马叫我把电话挂了,难得和他纠缠。
相信这样的事例在不少的学校都时有发生,这就是一种权利欲望在作祟。学校是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各种管理干部其本质上是一种服务性质的,管理干部的存在在于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以教学副校长为例,他是接受校长的工作安排,分管、蹲点教导处、学校教学工作,他是要向校长负责的。而教导处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在于完成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工作,教导主任是具体的经办者,所有决策还是要分管校长负责的,教导主任就是一个执行者。
笔者所在的学校是一所民办学校,全校从上到下主要还是考虑如何把工作干好,或许对于题主的意思理解还不够到位。对于民办学校而言,质量是关键,安全是保障,这样人心更加凝聚,效率更高。个人觉得无论是任何一类层次的学校,校长才是学校的灵魂,校长的个人能力、素养才是决定一所学校走向、发展的关键。作为教师或者学校的中层管理人员,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干好,淡薄名利,协助校长把工作做好才是关键。至于仕途,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得来也不长久。任何一所学校,难得有干一辈子的校长,但是一定有干一辈子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