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办理杭州居住证需要些什么条件
杭州居住证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1、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3、在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4、以下三者满足其一:
(1)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2)稳定住所: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连续就读: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扩展资料
杭州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办理。
2、提供申办材料。
3、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服务机构签发、制证。
4、领证,15个工作日后,去办理地点领取。
杭州市《居住证》有效期限为一年。居住证到期前一个月内须进行签注或因地址变更换领新证;证件过有效期限未及时签注的居住证停止使用。
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动、证件有效期满以及《居住证》丢失的流动人口,免费换领、补办居住证。
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换领的,流动人口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居住证遗失、损坏的,流动人口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杭州-杭州市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