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不交法院处罚金有什么后果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判的罚金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主动缴纳法院所判罚金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并且也会对罪犯在服刑期间争取减刑产生一定的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没收财产的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新罪、漏罪的追诉及减刑、假释的处理: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百六十三条 对减刑、假释的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