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体检都有什么
(一)一般体检:
1、既往史:疾病史、吸毒史、精神病史、手术外伤史等;
2、一般检查:身高、体重、体貌特征、头面部、躯体、四肢等;
3、五官科:眼、耳、鼻、喉、视力、听力等;
4、外科:皮肤、淋巴、甲状腺、胸廓、脊柱、四肢关节、生殖器、肛门等;
5、内科:血压、心率、心肺、肝、胆、脾、肾等。
(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生化检查、免疫检查;根据防疫重点,开展艾滋病、性病等传染病检测。
(三)胸部X线(DR)检查。
(四)B超(肝、胆、脾、肾、男性前列腺、女性子宫及附件)、心电图检查。
(五)妇科检查:对女犯作常规妇科检查及相关内容的检查。
扩展资料
根据《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新收罪犯入监体检规定》对新收罪犯入监体检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置:
(一)对患重大疾病且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怀孕或哺乳期妇女及患重大疾病且情况不明的罪犯,按法律规定暂不收监。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残疾、外伤等情形,应客观描述,并由罪犯本人签字确认。
(三)经体检发现疾病的罪犯应给予积极治疗。对确诊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的罪犯在治疗的同时,应作好登记和跟踪,并做好相应的隔离消毒工作。
(四)经体检发现的病残犯,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病残犯鉴定审批。
(五)各项检查后应由检查医生签名,主检医生作出综合评估意见。
(六)新收体检单位根据检查结果和评估意见形成罪犯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评估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