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多长时间记一次病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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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病例书写规范不同病情记录时间不一样,具体如下:
1、对病危患者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没有变化的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2、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3、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扩展资料
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
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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