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应届毕业生分为以下两种:
1. 即将毕业但还没拿到毕业证,处于实习或待业状态的;
2. 已经拿到毕业证,仍在择业期内。
所以,应届生不仅仅是指专科大三或本科大四的学生。只要是在择业期(国家规定为2年,部分地区3年)内,你的档案、党团关系等依然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都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