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像摄影中光线的目的是什么
一,表现被摄物体的形态
我们能够看到物体的外部形状、结构、颜色,是因为物体对光线的反射所致。不同性质、不同方向的光线有助于我们表现被摄对象的形态,塑造不同的画面效果。
客观世界中的任何物体都有其特殊的形态结构,光线的处理对于被摄体的形态的表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顺光有利于表现出受光面的形状,但是物体的轮廓形式和立体感表现得比较差;侧光可以形成物体表面的受光面、阴影面和投影,有利于表现物体的形态和立体感;侧逆光、逆光是表现物体轮廓最好的光线,剪影、半剪影剔除了被摄体的质感、结构、色彩等信息,是表现形状的最有利的形式。
在散射光照明的条件下,如果被摄物体自身明暗、色彩对比强烈,则可以较好地表现形状;如果被摄体自身明暗、色彩对比很弱,则难以表现其形状;在直射光照明条件下,物体表面的明暗分界线很清楚,能很好地表现其形状和轮廓。
我们利用光线来表现和塑造被摄对象的形态。光线的处理对于被摄体的形态的表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不同性质、不同方向的光线能够塑造出不同的画面效果。
(二)表现被摄对象的空间位置
自然界的物体具有长、宽、高三度空间,然而,摄影是在二度空间的画面上表现物体的。因此,要表现出物体的深度,就必须利用光线的明暗关系,表现出物体的立体形态和空间透视效果。
我们在摄影实践中都会注意到这样的现象,被摄景物在光线的照射下,由于空气介质和尘埃对光线的折射和反射的影响,近处的景物比较清晰,远处的景物则比较模糊,近处的景物色调深些,远处的景物色调浅些,近处的景物色彩饱和、鲜明,远处的色彩则比较灰暗,这种影调透视的现象就造成了画面的空间深度感。在侧光、逆光照明下,这种影调透视所造成的空间深度感会更加强烈。
被摄物体在侧光、侧逆光的照明下,会投下明显的影子,这既可以说明光源的位置、高度或大概的时间概念,也可以交代被摄物体的空间位置。例如,早晨和傍晚的阳光照射角度低,被摄物体的投影会拉得很长,物体的投影可以间接地反映物体的形状,表现空间透视,造成近暗远淡、近深远浅的画面效果,还可以通过投影的多少、大小、长短变化来表现一种强烈的时间概念。
在摄影画面这样的二维空间中表现处于三维空间中的拍摄对象,需要为其营造画面的三维空间深度。呈现这样的画面效果, 其方法有多种,运用大气尘埃所形成的空气透视效果即是一种常见的表现手法。
2024-10-28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