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摇滚之父的是:()。
Frank Zappa原名Francis Vincent Zappa Jr.1940年生于巴尔地摩,是美国六十年代摇滚乐发展史上的先锋人物之一.1960年出版了第一张唱片,不过是为一部电影做的插曲。随后他又为电影配乐使得他有钱自己买了一间录音棚。1964年他和与他公事的乐手组成了一支乐队“Mothers”。1966年乐队推出了双专辑《Freak Out!》。体现了乐队“嬉皮“的风格,也使人们对他们有了更深的印象。再这张专辑中,Zappa在录音方面比同时期的其他乐手到要先进。1966年出版专辑《Absoulately Free》和1967年出版专辑《We’re only in it for the money》。1969年Zappa出版了个人专辑《Hot Rats》。这张专辑使他获得了“出色的爵士摇滚音乐家的”的称号。在此后的多张专辑中他尝试了多样的主题和手法,使专辑呈现出不同的特色。1968年他与他的经理人组建了自己唱片公司,并推出一些亲手提拔的一些乐队。在此后推出了一些个人专辑如1975年的《Bongo Fury》,1978的《Zappa in New》。此后,Zappa解除了同公司的合同并建立了自己的公司Zappa。1979年推出了经典作品《Joe’s Garage Act 1》,《Joe’s Garage Act 2,3》。到了八十年代他几乎每年都出一张专辑。并写了一部音乐剧和一部卡通片。虽然也有失败的地方但他依然被公认为是一位摇滚大师。1991年Zappa被查处患有癌症,但他依然不停的出专辑直到他1993年12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