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婚姻中的大部分女人都是充满了怨念
为什么婚烟中的绝大部分女人都是充满了怨念?
这个问题的本质绝不是男女对立问题,而是男女双方的家庭权力分配协调问题。
因为现有男权社会社会制度和权力集中习惯给予男性过大权力,权力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更大,与当今经济社会中男女平等的现状已经非常不匹配。男性在家庭中的角色似乎是“无限责任制公司”,需要承担决策的无限连带后果,于是无止尽的抱怨接踵而来也就理所应当了。女人的各种抱怨实质上是对女性缺少实质意义上决策权的反抗和宣泄。很多婚姻由一开始时的男方有才气、女方贤淑温良不断过度到男方唉声叹气,女方暴跳如雷。要解决女人总是充满怨念这一问题,就需要合理分配家庭决策权和事务影响力,将普遍存在的男性”无限责任制公司“模式转变为”有限责任制公司“模式。
我家小孩一直不喜欢坐车。每次我们要出门都会比较苦恼乘车问题,每次小孩看到要坐车就会极力反抗、大哭大闹。有一次无意中在打车时让他自己点击了一下APP中的“确认呼叫”按钮,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埋滚车来了后他明显不再有抵触情绪,整个乘车过程的接受度明显高过以往。于是往后我们出门再打车就总是要他点击一下。孩子因为自己参与决策,因此在后续事情发生时,他的接受度就会提高很多,这是人类的本性(孩子的心理活动:既然是我自己参与决定的,我就有义务承担事情的后果,不能弯野余大喊大叫闹情绪)。
观察身边很多怨气较重的女人,往往是抱着一种事后诸葛亮心态抱怨丈夫,认为某某事情在决策时本可以做到更好云云。很明显她们在事前并没有或者说很少拥有决策权,在事情推动到中期或尾声时,但凡男方选择的不是最优路径,她就总能找到抱怨的理由,加上其他各种复杂心理因素,于是抱怨变得滔滔不绝,让男性抓狂。但如果某件事是由她自己所决定的或者说大部分是由她们决定的,比如不小心买了某智商税包包,投资理财收益不佳等,她们则很少抱怨,毕竟这里头也有自己的问题,她们此时审视此问题时不再会用事后诸葛亮的角度。
看透上面两个例子后脊尺,不难总结出:完美的模式需要让夫妻二人共同参与到家庭各项事务的民主决策中,男性参与的太多,女性会事后诸葛亮般抱怨;参与的少了,男性则会被冠以“丧偶式育儿”等头衔。
美国法院的陪审团制度便是让各种乡里乡亲、街坊邻居来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鉴于此过程政府并未过度参与,全由民间自行裁夺,于是大家对裁决结果的认可度普遍较高,也从不会抱怨政府过多干涉到了他们的司法事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