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积金管理处
法律主观:
青岛 公积金贷款 流程是 贷款 申请、贷款受理、贷款审查、贷款批准, 买房 的时候, 公积金 贷款是不少购房者们都会选择的方式,针对于 首套房 和 二套房 是不一样的。关于“青岛公积金贷款怎么贷”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青岛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1、贷款申请,符合条件后受理。 2、贷款受理,做出初审意见,进行申贷登记后由审核人员审查。 3、贷款审查,做出审查意见,由贷款批准人员进行合规性审查。 4、贷款批准,审批通过后,办理贷款后续手续。 二、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具有合法有效的 身份证 明; 2、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3、具有合法有效的 购房合同 (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 住房公积金贷款 规定要求;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7、法律、法规、规章和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青岛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对“青岛公积金贷款怎么贷”的回答,公积金贷款审批周期比较长,对于很多急需 贷款买房 的购房者来说可能会出现无法按时交款的情况,很可能缴纳的 定金 都无法退回。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分别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凭证原件。
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还应提供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凭证(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原件。
全款购买异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职工还应提供本人及配偶户籍凭证原件、婚姻关系凭证原件。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提取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因向房屋管理、民政、税务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职工行为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3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