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直接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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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教科书和教师进行教学的直接依据是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是规定某一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的教学指导性文件。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相比,在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实施建议等几部分阐述的详细、明确,特别是提出了面向全体学生的学习基本要求。
课程标准,美国通常用academic benchmark表示,还有用国内学者如崔允漷先生用standards。
所谓课程标准,就是对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应该知道什么和能做什么(what students should know and be able to do)的界定和表述,实际上反映了国家对学生学习结果的期望。
课程标准通常包括了几种具有内在关联的标准,主要有内容标准(划定学习领域)和表现标准(规定学生在某领域应达到的水平)。
教科书的构成:
教科书又称课本,是依据课程标准编制的、系统反映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主要由目录、课文、习题、实验、图表、注释和附录等部分构成。
教科书是课程标准的具体化,通常按照学年或学期分册,划分单元或章节,课文是教科书的主体部分,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基础教育水准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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