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在亚非会议上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在中印、中缅联合声明中改为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
1954年6月28日、29日 周恩来在访问印度、缅甸期间,分别与印度总理尼赫鲁和缅甸总理吴努发表《联合声明》,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我国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并根据不同时期的国际环境,采取了相应的外交方针。新中国的对外政策一直是以争取和平为宗旨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我国处理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这对缓和我国面临的紧张局势,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保障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