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笔试、机考等方式和实践操作相结合方法,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公共营养师理论知识考试内容: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医学基础知识、营养学基础知识、各类人群营养知识、食物营养与食品安全、公共营养基础理论和方法、营养教育和健康促进、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