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开给个人收款人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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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九林律师
2023-04-06 · TA获得超过243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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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之后收款人可凭现金支票直接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由于有的银行各营业点联网,所以也可到联网营业点取款,具体要看联网覆盖范围而定)。
2、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收款人个人姓名,此时现金支票背面不盖任何章,收款人在现金支票背面填上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名称,凭身份证和现金支票签字领款。
3、转帐支票收款人应填写为对方单位名称。转帐支票背面本单位不盖章。收款单位取得转帐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填写好银行进帐单后连同该支票交给收款单位的开户银行委托银行收款。(特别注意:被背书栏由对方单位自己填写,以免自己填写错误造成支票作废引起对方不满)
综上所述,支票作为一种重要的票据,填写的时候注意事项很多,在支票日期填写规范方面,出票日期必须全部大写,并在了一月和二月之前要加零。如果是电汇单,则日期应该是办理当天,因此,去银行办理之前不要写日期。之所以做出种种规定,就是为了防止支票信息被人篡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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