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唐代详细的地方官职

 我来答
哲哥聊历史2333
2023-01-12 · TA获得超过4701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2248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134万
展开全部
  唐代前期,采用州、县二级制。唐代中期出现府、道。唐玄宗开元28年,全国有府州328个,县1573个。

  州长官为刺史,下有上佐、判司和录事参军。

  上佐为长史、司马,没具体职事,辅佐刺史。

  判司为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参军,与尚书省六部对应。

  录事参军负责监察举劾本州六曹官吏,相当于朝廷御史台与尚书左右丞的职责。

  县长官为县令,下设县丞、主薄和县尉。县丞为县令副手,相当于州上佐。县尉为负责管辖诸曹吏员、追捕盗贼,相当于州判司。主薄为负责勾检稽失,监察官吏,相当于州录事参军。

  府:京都和曾作为陪都的州为显示其地位重要而称为府。

  道:唐代前期是一种监察区。唐太宗因山河形便,分天下为十道。各道由皇帝不定期派巡察使或采访使巡视,监察地方官吏和了解各地情况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