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 我来答
洪利律师
2023-02-27 · 超过5749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4万
采纳率:0%
帮助的人:232万
展开全部

法律主观:

一、独生子女证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 收养 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 离婚 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 抚养 ,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 再婚 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二、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 结婚 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 收养孩子 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法律客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十五条 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 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 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妥善解决他们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和精神慰藉等问题。推进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 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7988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1753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